新塘幼儿园园务公开监督制度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9-06 05:00:11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为全面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,保证园务公开,按照“五明确,三满意,一加快”的要求规范到位,特制订如下监督制度:1.根据《市教育局校务公开实施意见规定》,对幼儿园园务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时间进行监督。2.设立群众咨询接待室,安排在幼儿园行政楼二楼,定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五。3.设立“校务公开联系箱”一只,挂置在校务公开栏旁。联系箱钥匙由监督小组负责人保管。4.设立监督电话于园长办公室,号码为0512-55600669。5.建立园务公开监督网络。 分享到: 【打印正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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